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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護國安 專心一意謀發展(刊載於2024年2月15日《文匯報》)

                特區政府在130日宣布開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同日亦通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向議員進行簡介。出席的議員一致同意並歡迎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

          2020年實施的香港國安法,訂立四類罪行,即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主要是針對2019年修例風波中最為突出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過香港現時仍危機重重,加上國際形勢千變萬化,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每日都存在,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禁止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罪行以外,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都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憲制責任。所以,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絕對必須的。在諮詢過程中,特區政府固然要努力向市民解說,以及聽取意見。有了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的慘痛經驗教訓,以及香港國安法推出後,社會安寧、經濟繁榮的景象,讓我們深切體會到立法維護國安的好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已然有了實在的支持理據。

          諮詢文件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務求全方位應對香港特區現在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可以預期,一些西方反華勢力又會對此進行抹黑詆毀。他們為了混淆視聽,故意漠視最基本的事實:所有國家均視維護國家安全為頭等大事,必然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特區政府在本次立法工作中,適當地借鑑了其他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詳情載於諮詢文件的附件二,從中可以看到,相關國家的國安法律往往不只一部,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有14部,澳洲最少有4部,加拿大最少有9部,新西蘭最少有2部,亞洲國家如新加坡亦最少有6部。英美等國的國安法律條文,比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建議內容更嚴厲。這些事實,都是對西方反華政客言論的最有力駁斥。他們對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謾罵和攻擊,既暴露雙重標準的醜惡嘴臉,也反映了立法一定會令反華勢力的亂港圖謀不能得逞。期望特區政府在現階段做好諮詢工作,向本港市民和國際社會清楚解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精神及立法內容。立法會一定會好好配合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議員們會全力盡責進行審議,盡早完成立法,有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防範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只有築牢國安屏障,香港才可專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令廣大市民安居樂業,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立法會盧偉國議員 博士 工程師 (工程界)
Legislative Council Ir Dr Hon Lo Wai Kwok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