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近日的「拉布及剪布」吸引大眾眼球,卻有可能令社會忽視了對一些重要議題的關注。這就是無論施政報告或財政預算案,在推動環保工業與促進循環經濟方面,均着墨不多。
環境局黃錦星局長在財委會特別會議上曾表示,當局的整體方向是「以『減廢為先』,另一方面把廢物視為可加以善用的『資源』。」對此,我和業界是認同的。關鍵是,如何有效落實?
效歐善用生化柴油 港潛力大
三月二十七日的立法會會議曾通過一項動議,「促請政府杜絕『地溝油』,並牽頭支援生化柴油」。本人當日表示,所謂「地溝油」即廢食油,若能夠妥善回收和加工,有很高的應用價值,可以提煉為生化柴油和航空煤油等產品。但現時本港仍未有完善而全面的廢食油回收系統、生化柴油生產和銷售渠道。未來的發展空間主要需視乎特區政府的取態,以及是否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
世界上有不少地方通過立法,強制規定車用柴油必須佔有某個百分比的生化柴油,又或者強制訂立「利用率目標」。以英國為例,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規定生化柴油必須佔道路燃油的4.5%。歐盟亦訂定目標,到二○二○年時,陸路運輸要有百分之十的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利用生化柴油、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等。反觀香港,儘管航運、物流等業界也很想增加使用生化柴油,但政府並未立例作出類似的規定,推廣生化柴油的使用,更缺乏其他法例配合,往往令業界無所適從。
例如,有業界反映,現時在消防規例上,對於生化柴油〈B5〉仍套用柴油的儲存規定。其實,生化柴油〈B5〉的燃燒點遠高於一般柴油,相當安全,現行的儲存規定在實際效果上無疑是限制了業界對生化柴油的儲存和運用。
不過,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中宣佈,已預留一百億元,透過資助和管制雙管齊下的方式,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前的高污染柴油商業車,可望為生化柴油提供更大的市場空間。
清潔燃料需求增 港府應牽頭
在可見的將來,生化柴油的另一項重要應用是在航空方面。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於去年宣佈,採用以特殊技術提煉的生化航空燃油。其實,歐盟曾通過法案,將國際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規定從二○一二年起,所有在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到限制,超出部分必須繳付所謂「航空碳稅」,只因多國航空界強烈反對,才決定暫停實施一年。香港既然是國際航運中心,必須在應用生化航空燃油方面及早規劃和準備,否則難以保持國際航運中心的優勢。
政府對於支持和推廣生化柴油,除了優化政府綠色採購政策,盡量帶頭使用生化柴油之外,更要有長遠規劃,包括土地方面的配套 。例如,港珠澳大橋將會在二○一六年通車,機場管理局又計劃擴建機場第三條跑道,當局應該盡快作出規劃,改建現有的連接機場與機場範圍外燃油接收設施的水底航油管道,並在將要落成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附近預留土地,增建儲油設施,用以儲存生化柴油,以確保未來能夠滿足航運與物流業對清潔燃料日趨增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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