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本人首先多謝易志明議員動議的原議案,讓大家可以一起探討這個關係到香港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的重要議題。
迄今為止,當局進行過三次《整體運輸研究》。第一次是在1976年,落實興建地下鐵路系統。第二次是在1989年,落實興建包括北大嶼山快速公路、青嶼幹線、機場鐵路、東涌線、將軍澳支線及西鐵線在內的道路及基建設施。第三次是在1997年,並於1999年據此制訂了《邁步前進:香港長遠運輸策略》,提出五個政策綱領,包括更妥善融合運輸與城市規劃;更充分運用鐵路,以此作為客運系統的骨幹;更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務和設施;更廣泛運用新科技來管理交通;和更環保的運輸措施。平心而論,這三次《整體運輸研究》所制訂的策略以及據此落實的交通基建設施,多年來除了為廣大市民提供具質素的公共交通服務之外,對於促進本港社會經濟發展,例如配合赤鱲角機場的啟用、東涌和將軍澳新市鎮的發展等,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事隔十多年,香港的社會經濟情況已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以往的整體運輸研究都是以香港市內交通為本位,而近年隨著香港與內地交流日益密切,無論人流與物流都形成了龐大的跨境運輸需求。運輸署曾先後進行兩項全港交通及運輸調查,即「交通習慣調查」和「貨車行程特性調查」,以提高有關推算至2031年的全港交通流量預測的準確度。政府在11月25日向立法會報告,將開展《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其範疇除了檢視各項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定位,也會就所謂有迫切性而須優先處理的八個課題,例如「的士服務情況」進行「專題研究」,期望兩年內全部完成。當局表明,現階段無意進行範圍較廣泛的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我認為,無論是交通流量的調查和預測,抑或是相關專題研究,都顯得零散和狹窄,缺失整體性思維和前瞻性,無法代替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
主席,交通基建規劃實質上是綜合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否則有關討論可能讓人「見樹不見林」。本人在2013年10月9日曾在本會提出“制訂長遠基建規劃,推動可持續發展”議案,強調需因應長遠的人口和經濟發展趨勢、產業發展、土地和房屋供應、環保優質生活等因素,為本港制訂長遠的未來基建規劃。我認為,以此為基礎,才有可能制訂前瞻性的長遠運輸發展藍圖。
我認為,香港極需要一套全面綜合的交通基建發展策略,這套策略至少應包括兩個層面:其一,提升本地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包括制訂措施完善集體運輸網絡,檢討不同交通工具對道路使用的分配與安排,及讓各種公共交通工具有清晰定位、相輔相成、維持合理競爭及持續健康地發展。其二,促進區域的發展與合作,包括配合日後落成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橋,完善跨境接駁系統,改善現有海、陸、空通道,落實境內的交通配套設施,以滿足跨境運輸需求的增長,與珠三角東、西部及周邊地區形成策略性交通網絡,提升香港作為區域運輸及物流樞紐的地位。顯然,這些議題必然涉及全面檢討目前的整體交通運輸政策,政府應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以期引起社會討論,尋求共識。
今天的部分修正議案內容顯示,有社會意見質疑本港應否優先發展鐵路運輸系統,認為其他公共交通服務有可能被邊緣化。對此,我不敢苟同。以鐵路作為客運系統骨幹,是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得出的結果,反映了香港的實際情況,因為鐵路具有載客量高、覆蓋面廣,低排放等社會效益。政府在2014年9月公佈了《鐵路發展 2014》策略文件,顯示現時本港鐵路每天載客量超過450萬人次,佔公共交通乘客量約40%。按文件提出的七個鐵路項目建議,若全部順利落實,預計到了2031年,鐵路網絡將覆蓋本港約75%的人口,在公共交通乘客量的佔有率將上升至45%至50%。鐵路屬於大型集體運輸系統,不但可以疏導大量人流,亦能紓緩道路擠塞,更可減低車輛造成的空氣污染,發揮環保效益。然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專營巴士、公共小巴、的士和電車等仍具備策略性角色,它們不但可以服務其餘約50%的公共交通乘客,尤其是在非鐵路網絡輕易可達的地區,而且,即使在鐵路網絡覆蓋的範圍內,只要角色與定位清晰,也可以憑藉優質服務或具競爭力的票價,滿足不同市民的需要,發揮重要的接駁功能。
政府當局在12月16日剛剛公佈《長遠房屋策略文件》,提出未來十年以48萬個單位作為總房屋供應目標。當然,落實目標需要適時和足夠的土地供應,亦需考慮相應的交通基建配套,所以,當局有必要就土地及房屋供應和集體運輸網絡發展進行整體的規劃。鐵路系統的優點之一,是有助於釋放鐵路沿線地區的發展潛力,讓高密度發展項目更易落實,帶動地區的房屋及經濟發展。
主席,交通基建規劃和其他城市規劃的議題一樣,往往涉及眾多持份者。特區政府必須因應香港不斷變化的社會政治環境,探討新的規劃機制,全面檢討並優化現有的公眾諮詢機制,在規劃階段盡量吸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以免在項目開展之後,才因拆遷、環評、成本效益等問題,備受種種爭議的困擾。在落實各項規劃的階段,有關當局也應從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工程項目的延誤中吸取經驗教訓,加強相關政府部門在協調和監察等方面的角色,完善有關機制,確保相關交通基建規劃和工程項目能按輕重緩急穩妥有序地落實,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具效率兼票價合理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就經修改修正案發言】
主席,我動議按照我經修改的修正案,進一步修正經鄧家彪議員修正的易志明議員議案。我沒有保留原修正案前言的修正,也沒有保留那些與較早時經修正的議案相通的內容,但就保留了原修正案中有關本會「促請政府制訂措施完善集體運輸網絡,以及檢討道路使用的分配與安排,藉以確保相關交通基建規劃和工程項目可按輕重緩急穩妥有序地落實」的建議。
主席,本人是工程專業出身,對這方面的問題有較深入的了解和感受。以興建一條新鐵路為例,從規劃階段至工程開展到落實完成,可謂歷盡艱辛,要進行概念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詳細設計等等。
因此,我提出這項經修改的修正案,並懇請各位議員同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