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在政改方案被否決之後,本會能夠就「一國兩制」的實踐與延續展開討論,無疑是相當及時的。
我認為,我們必須全面地、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和《基本法》。「一國兩制」是中央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基本法》則旨在以法律形式,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國務院於2014年6月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旨在作出客觀的回顧和總結。當中明確指出〈引述〉:「『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也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歷史轉折,特別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現的一些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都與此有關。」〈引述完畢〉
經民聯去年曾與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和香港建設管理交流中心等團體合辦「一國兩制白皮書及《基本法》」研討會,與會的法律專家和學者認為,白皮書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表明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從法理上分析,這是不容置疑的。《基本法》第一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主權是完整的概念,不可分割,包括「全面管治權」。而且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任何地方政權都沒有獨立於中央的權力,這道理其實不難明白,就好像說英國政府擁有對倫敦的全面管治權一樣。
那麼,「全面管治權」與香港依法實行「高度自治」有沒有矛盾呢?《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在本地一些社會人士往往忽略了「授權」兩字至為關鍵,不明白香港所擁有的,是中央授權下依據《基本法》實行的「高度自治」,中央既保留依法直接行使的管治權,例如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和國防事務等,也保留監督的權力,包括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等。
然而,香港過去20多個月圍繞政制發展所引發的種種爭議,卻反映了本地一些社會人士確實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本來,香港若要順利落實雙普選,不但需要取得本港內部的最大共識,亦有賴香港與中央之間建立良性互動和互信,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辦事。可惜,泛民議員始終不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拒不接受人大「8.31」決定,或者要求首先接納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作為溝通的大前提,甚至要求一切推倒重來。部分人士去年更發起違法「佔領行動」,歷時79日才結束。此舉不但無助推動政制發展,反而蠶食了不同意見人士之間應有的互相尊重和信任。反對派議員鼓吹「公民抗命」,將違法行為美化,披上正義的糖衣,把群眾運動推向暴力,甚至催生了涉嫌製造爆炸品的「港獨」分子,令人痛心疾首!
主席,在6月18日對政改方案按下否決鍵的泛民議員,令方案無法獲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支持,導致政制原地踏步,其扼殺普選的責任絕對無法推卸,令廣大市民感到十分痛心和失望!一些泛民議員揚言否決政改是一場勝利,但全港500萬選民於2017年普選特首的權利卻被剝奪,所謂「勝利」不知從何說起!
主席,政改未能通過,但香港社會不能再撕裂。如何避免撕裂呢?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
其一,本港社會各界應該全面地、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和《基本法》,使本港的政治、社會等方面的種種發展都能夠沿着「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設定的軌道上順利運作。
其二,社會各界應該放下政治爭拗,共同為香港前途努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尤其是本港近年飽受政改紛爭困擾,競爭力嚴重受損,繼中國社科院報告指香港綜合競爭力13年來首次被深圳超越之後,昨日公布的二○一五年全國省市綜合競爭力排行榜,本港排名更由去年第六位急降至第十二位,再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呼籲泛民議員迷途知返,立刻停止不合作運動,放棄種種「拉布」行為,讓香港發展重回正軌,令巿民得以安居樂業。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