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本環節的各項議題,實質上都涉及本港的長遠發展和整體規劃。
香港地少人多,城市規劃必須注重經濟發展和民生需要的整體性,顧及不同政策目標的落實,既要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又要支援產業發展,也要有周詳的交通基建網絡和社區設施,並要增加經濟活動,為新市鎮的居民提供就業機會,讓香港足以應付短、中、長期的不同發展需要,其複雜性和難度可想而知。我於2013年10月在本會動議一項議案,促請特區政府制訂長遠基建規劃,眼於本港未來二、三十年社會發展所需,制訂關乎人口政策、城市發展、土地規劃、房屋供應、產業政策、綠色基建、交通物流、人才培育、優質生活等內容的綜合城市規劃,推動可持續發展。該議案在無修訂下通過,顯示大多數議員認同其重要性。我樂於見到,政府已開展《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規劃研究,目前正進行公眾參與活動,我希望當局加強宣傳推廣,吸引社會各界深入討論。我認為,在香港的長遠整體規劃中,必須融合更多的「智慧城市」元素。
世界各地很多大城市,例如倫敦、阿姆斯特丹、新加坡、首爾等,均先後推行智慧城市計畫,揭示了未來城市發展是以人工智慧為基礎,注重應用綠色與智慧的科技成果,以具創意的方案,落實開放、創新、綠色、共用等發展理念,提升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水平,改善生活質素和整體競爭力。我留意到,今年的《施政報告》在「創新及科技」範疇下提到這個課題。當局表示將致力發展香港成為智慧城市,已委任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又推動建設「空間數據共享平台」,並以九龍東作為智慧城市的試點,透過資訊及通訊科技方案,改善資源運用。我多番向特區政府建議,推動智慧城市也應包括落實基建智慧化,在規劃新發展區時,完善規劃各種通訊、管網、智慧家居、綠色建築等軟、硬體基建設施,致力打造綠色智慧社區,亦有助促進相關產業和專業服務的發展。
主席,房屋問題是香港最大的民生問題,這問題又與土地供應問題密不可分。據規劃署最新估計,本港直至2046年的土地需求最少達4,800公頃。即使所有現正推展的短、中、長期土地供應措施如期落實,仍需再物色最少1,200公頃。地從何來?這並非純粹技術問題,而是關乎社會各界能否認真商討本港未來的發展願景和民生需要,尋求必要的共識。我和工商專業界朋友一向贊同特區政府採取多元化規劃方案,包括在特定條件下增加地積比率,更改土地用途,加快收地與重建,落實發展新界東北和河套地區,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開拓岩洞和地下空間的發展等,以便建立長遠土地儲備,適時調節土地供應。至於重整和釋放棕地作發展用途,也是值得支持的,不過必須妥善重置相關棕地上的經濟作業。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到,目前郊野公園佔香港土地總面積的4成,是住宅用地總面積的6 倍,可思考利用郊野公園內小量生態價值不高、公眾享用價值較低、位於邊陲地帶的土地用作公營房屋、非牟利老人院等非地產用途。這些議題涉及不同地區和眾多持份者,難免引發爭議。但面對土地的嚴重短缺,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對於郊野公園究竟有多大的實際需求?應佔總土地面積多少?發展與保育是否可以尋求兼容及平衡?利用郊野公園土地是否只限於非地產用途?如果不認真商討解決這些爭議,要推動落實香港的各項規劃和發展項目,必將阻力重重。
根據最新推算,在2017-18年度起計的10年,房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包括20萬個公屋單位和8萬個資助出售單位。不過,土地供應仍遠遠跟不上發展所需。平心而論,本屆特區政府設法解決住屋問題的努力有目共睹。但正如特首在其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指出,若政府及社會不下定決心加快覓地建屋,房屋問題仍然難以解決。我和經民聯同事曾向政府建議,改劃3%的「綠化地帶」土地,興建中產人士或青年家庭能夠負擔的住宅單位,預計可提供約27萬個單位,我希望稍後相關局長發言時對此有所回應或解釋。
當然,要有效解決房屋問題,除了致力增加供應,特區政府也要盡快檢討和重整房屋階梯,兼顧不同階層的需要,包括考慮中產人士及年青家庭的置業訴求。我和經民聯同事曾建議政府採取多項措施:其一,提供更多誘因,鼓勵有能力的公屋住戶,轉至自置居所,以增加公共房屋的流轉動力。其二,提供針對性的資助置業措施,檢討以往曾經推出而具有成效的協助市民置業安居的方案,例如,重新推出優化版的「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和「夾心階層住屋計劃」等。其三,為有意購買400平方呎以下「細單位」、擁有穩定收入的首次置業人士,提供九成按揭。此外,可探討與發展商合作,興建小型和廉宜的單位,為合資格青年家庭提供可租可買的合適住宅。這些建議不但可望幫助合資格人士邁出置業安居的第一步,亦可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在交通規劃方面,本人一直促請當局配合日後落成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橋,完善跨境接駁系統,以及根據《鐵路發展策略 2014》,有序落實七個新鐵路項目。如今,政府宣佈將率先就北環線及古洞站、屯門南延線和東九龍線展開詳細規劃工作,並盡快展開十一號幹線的可行性研究,可謂從善如流。
主席,令人深感憂慮的是,即使當局制訂了較完善的規劃並按部就班推出相關工程項目,也要面對政治上難以預計的挑戰。近年,立法會的「拉布戰」成為新常態,泛民議員在財務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以不同方式和手段拉布,情況日趨嚴重。以新一屆工務小組委員會為例,按特區政府建議,預計本年度有43項工務工程項目、涉款約1,000億元等候審批,全年原定開會17次,共34小時。本來審議的時間已十分緊迫,但議員拉布持續,至2月15日為止共開了7次會議審議工務工程項目,已包括兩次加開的會議,但只是通過大埔第九區和頌雅路公營房屋前期工程項目,涉及十一億元撥款,而且仍有待財務委員會最後批核!工務小組目前正在審議2017 / 18 年度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涉及款項約124 億元,從1月25日開始審議,開了三次會議,每次都有議員提出動議休會,花了五小時仍未能表決,審議進度嚴重落後,令工程建造業界人士十分擔心。2月9日,由16個業界專業團體、商會和工會組成的「建造業大聯盟」舉行記者會,批評部分立法會議員肆意拉布,嚴重影響業界生存環境。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為例,涉及九千多個小型工程項目,有八千多項是正在進行的項目,若然未能如期通過撥款,部分進行中的工程可能在三月中便要停工,連一些修橋補路等項目都受影響,並導致出現政府違約、「拖數」的情況,令大批中小型建造商面對周轉不靈,甚至倒閉,工人生計亦受損。
值得關注的是,部分議員堅持要求政府抽起部分爭議的項目。事實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自1982年開始設立,在當年的立法局的相關決議屬於附屬法例,沿用至特區政府,一直行之有效。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是整合金額較細而不需財委會獨立審議的工程項目和前期研究,以及為土地徵用準備的資金,成為一筆撥款。如要將其中幾千個項目逐一審議,是不可能的任務。我亦希望大家注意,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下的前期工程和研究項目,上限為3000 萬元,即使獲批撥款,日後政府亦要就主體工程向立法會正式申請撥款,逐一審議。客觀而言,今次的124億撥款申請是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則訂定的,並無將任何不符準則的項目捆綁在內。
主席,建造業從業員約共45萬人,包括33萬名活躍註冊工人、8萬名專業及管理人員、4萬名技術支援及文職人員,連同他們的家庭,涉及百萬名市民的生計。因此,我和業界人士都促請議員以民生為重,以市民大眾的福祉為重,盡快批出積壓的工務工程撥款。同時,特區政府應盡快檢視和整理現有的大、中、小型工務工程清單,按輕重緩急制定落實次序,對於一些已列入議事日程,或條件較為成熟的項目,應探討如何創造條件,審時度勢,因應環球市場及本地經濟狀況一旦逆轉可及時推出,以刺激經濟,保障就業,設法避免令工務工程出現「斷層」,或令工程業界「斷糧」。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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