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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向財政司司長提交《財政預算案》65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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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向財政司司長提交《財政預算案》65項建議

 

經民聯領導層今日(12月5日)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會面,就2018至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表達聯盟意見,並向司長提交以「發展工商 成就專業 惠澤民生」為題的建議書,內容涵蓋旅遊業、創科發展、金融服務、稅務寬免、支援中小企、土地規劃及完善教育和醫療等11個範疇、共65項具體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建議。出席會面的包括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博士、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博士、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先生、張華峰先生及梁美芬博士。

經民聯早前向特區政府提出的多項建議獲納入本年度特區《施政報告》,聯盟期望財政司司長能盡早預算和落實,以促進經濟和惠及市民。在旅遊業方面,聯盟建議投入更多資源,令香港旅遊產品更具特色及多元化,深化香港作為「盛事之都」的形象,並聯同大灣區業界在內地及國際中長線市場,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一程多站」旅遊,及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爭取簡化遊艇出入境手續。又建議盡快擴建及提升現有會展設施,研究在九龍東發展第三個會議及展覽設施群。

創科發展方面,聯盟建議政府在10年內把研發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提升到2.5%;並建議檢視「科技券先導計劃」的涵蓋範圍,提升20萬元的資助上限和放寬3個項目的限制,確保各行業中小企均可受惠。在交通和土地規劃方面,聯盟建議加快開發土地資源,及加快《鐵路發展策略2014》的落實進度,盡快推展七個新鐵路項目;同時增加泊車位供應及適度放寬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額。

稅務寬免方面,聯盟建議取消烈酒酒類飲品的應課稅品稅,全面提升香港酒類貿易的國際地位;建議政府重新探討把標準利得稅率降至15%;豁免商業登記費一年,及繼續豁免旅行社、酒店和旅館,以及食肆、小販及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全年牌照費,並希望政府檢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特別優惠措施」的調整安排,由每年延長改為每三至五年延長。個人稅務方面,聯盟建議提高基本免稅額至15萬元和進一步擴闊稅階,另外寬減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設寬減上限25,000元,又提倡調升子女免稅額和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金融方面,聯盟建議政府積極配合「一帶一路」戰略,致力吸引跨國巨企來港首次來港公開招股或第二上市,只要IPO和第二上市的監管條件一致,不論新舊經濟體股份都應全力爭取來港上市。此外,聯盟支持同股不同權,但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全面保障措施,包括設定日落條款、增加獨立董事名額、限制投票權比例、規定上市後不能再發行「多票權股份」等。為優化市場結構和保障各持份者利益,建議當局應兼顧監管與發展,例如建立「逃生門」機制,設立「火鳳凰」板,讓散戶有機會在停牌期間套現。

青年發展方面,經民聯建議政府放寬持續進修基金限額至20,000-30,000元;把「青年發展基金」轉型為「青年創業基金」,並加碼10億元。並希望創業基金涵蓋有志創業的長者,增設「銀髮創業基金」。交通方面,建議為全日制學生提供2元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及把2元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的受惠長者的年齡由現行的65歲下降至60歲。

醫療方面,聯盟建議每年撥出3億元,為患有罕見疾病的病人分擔藥費。在締造安全城市方面,建議政府擴大「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適用範圍至樓齡30-49年的樓宇,又建議撥款100億元作為改善水質的基礎性投入資金,加大力度落實改善維港水質的措施。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細心聆聽經民聯提出的建議。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會後見記者時表示,聯盟向司長建議撤消烈酒酒類飲品的應課稅品稅的新建議,並希望政府重新探討把標準利得稅率降至15%。

 

附件:經民聯提交的65項建議內容

 

發展經濟

 

  • 提升旅遊業競爭力

 

  1. 投放更多資源,深化發展旅遊產品及加大現有盛事的規模和吸引力,令香港旅遊產品更具特色及更多元化,並同時深化香港為「盛事之都」的形象。
  2. 增撥旅遊推廣資源,加強在主要國際客源市場的推廣力度。並聯同大灣區業界在內地(非南中國地區)及國際中長線市場,向旅客和當地業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一程多站」旅遊。工商、金融及旅遊應配合步伐共同有序地開發「一帶一路」上的潛力市場。
  3. 盡快擴建及提升現有的會展設施,並開始研究在九龍東發展第三個會議及展覽設施群,或是考慮重新發展紅磡站上蓋為國際級的會議場地。 
  1. 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就遊艇產業的經濟價值作出系統性評估,制訂明確的推廣計劃,簡化遊艇出入境和靠泊的手續。 

 

  • 鼓勵企業投入創科和環保

 

  1. 盡快就研發開支扣稅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例修改建議,務求盡快落實有關措施。
  2. 作出更長遠的承諾,務求在10年內把研發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提升到5%。
  3. 借鑑目前由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提供的1,000億元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促使銀行為符合條件的香港創科企業提供擔保,進一步擴大融資渠道,協助創科企業融資。
  4. 檢視「科技券先導計劃」的涵蓋範圍,提升20萬元的資助上限和放寬3個項目的限制,確保各行業中小企均可受惠。
  5. 由兩地政府成立高層次專責小組,研究對日後進駐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創科企業提供財政支援,包括更優惠的研發資金扣稅安排、針對園內年輕創業者的「創投基金」等,將河套區打造成「港深矽谷」。
  6. 把研發開支兩到三倍扣稅的安排,擴展至環保和設計等範疇,完善對有關領域的支援。
  7. 與內地商討,仿效歐洲制定的《邊境城市稅務條例》,容許在內地工作累積或超過183日的港人,只需繳付香港的稅項。

 

  • 發展金融服務業

 

  1. 積極配合「一帶一路」戰略,致力吸引跨國巨企來港首次來港公開招股或第二上市,只要IPO和第二上市的監管條件一致,不論新舊經濟體股份都應全力爭取來港上市。
  2. 支持同股不同權,但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全面保障措施,包括設定日落條款、增加獨立董事名額、限制投票權比例(「一股十票」為上限)、規定上市後不能再發行「多票權股份」,以及若創辦人不再出任公司管理層,須轉換所有多重投票權股份為一股一票股份。
  3. 與內地商討降低准入門檻、與內地加速商討開設新股通,並讓大灣區專業投資者甚或居民直接參與本地新股上市認購,以增加本港股票市場的深度、廣度和活力。
  4. 兼顧監管與發展,例如建立「逃生門」機制,設立「火鳳凰」板,讓散戶有機會在停牌期間套現,不會最終一無所有;建議一旦下令公司停牌,監管當局應考慮委派獨立執董進入董事局,監察公司運作,防止停牌中公司資產被無理挪用;以及建議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在運用權力(1條)時提供執法依據,註明是此條哪一部分。在股票停牌一段時間後公布調查進度,不能無了期停牌而股東又對公司前景無所適從。
  5. 優化互聯互通,增辦金融產品,包括盡早與國家商討落實債券通南向部分,推出交易所買賣基金(ETF)通和「商品通」等項目,以拓闊本地金融市場的發展空間。
  6. 將網上認證開戶服務納入金融科技沙盒讓業界試行,長遠協助業界建立網上開戶認證平台。
  7. 加快研究推出「數碼個人身分」(eID) 資料庫,並開放予境外人士,以配合推出個人專業資訊機構平台(Know-your-customer Utility,KYCU),並擴展至銀行業以外的行業,包括金融服務業,以配合金融科技的發展。
  8. 進一步發展綠色金融,惠及灣區居民,包括考慮利用現時鼓勵基金業發展的稅務條例,參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綠色債券津貼計劃 (Green Bond Grant Scheme),提供財政誘因推動綠色債券發展。

 

  • 稅務改革和支援中小企

 

  1. 盡快提出兩級制利得稅的立法建議。
  2. 取消烈酒酒類飲品的應課稅品稅,全面提升香港酒類貿易的國際地位,同時令飲食、旅遊等行業受惠,創造龐大經濟效益。
  3. 加快稅務政策組的工作,重新探討把標準利得稅率降至15%。
  4. 重新豁免商業登記費一年,並繼續豁免旅行社、酒店和旅館,以及食肆、小販及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全年牌照費,以減輕小微企(特別是初創企業)的負擔。
  5. 檢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特別優惠措施」的調整安排,由每年延長改為每三至五年延長,甚至考慮把措施恆常化。
  6. 在經濟逆轉的情況下,考慮重啟「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由政府提供1,000億元的信貸保證,協助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
  7. 檢討「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和「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的使用情況,考慮進一步增加申請靈活性及每家企業的資助金額上限。
  8. 引入「集團虧損寬免」及「本年虧損轉回」,鼓勵企業在香港投資和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
  9. 檢討《稅務條例》第39E條,讓港企就免費提供予內地使用的機器及工業裝置,同樣可獲得香港的折舊免稅額。
  10. 盡快取消自用的工商鋪、寫字樓買賣「辣招」,以及提高工商鋪的按揭成數,讓有需要購置物業作營商用途的企業可以降低成本,方便企業出售物業套現,釋放企業銀根。
  11. 預留足夠資源,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向中小微企提供恆常和非遞減的支援,減輕他們的負擔。

 

  • 推動商貿和新興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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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盧偉國議員 博士 工程師 (工程界)
Legislative Council Ir Dr Hon Lo Wai Kwok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