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 Speeches

就第1項合併辯論-關乎2019年6月12日立法會外發生的示威事件的議案發言

主席:

       根據大會最新議程,圍繞反修例風波所衍生的各種事件和問題,本會議員同事先後提出合共17項議案,為了善用議會時間及避免議論重複,主席閣下決定按照這些議案的內容分類,劃分為5項合併辯論,是合情合理的。

       首項合併辯論是要討論尹兆堅等議員分別提出的 3 項議員議案,內容都是關乎6月12日立法會外發生的示威事件。

       就《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引發的社會動亂持續至今,令人非常遺憾及憂心。我相信,這是希望香港社會穩定和諧的市民,無論原來是支持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都不願意見到的。特區政府在開展修訂《逃犯條例》工作以來,以至在處理反修例風波的過程,確實有不少失誤,需要檢討。值得關注的是,由於社會的各種複雜因素,特別是各種各樣鋪天蓋地的對修例嚴重歪曲的負面宣傳,引發各方激烈爭議,造成社會撕裂。隨著社會事態發展,更導致暴力泛濫,暴力程度亦不斷升級。

       反對派議員一再指責警方在6月份的多番示威活動中採用過份武力鎮壓和平集會。香港是法治之區,本人和經民聯都尊重香港市民和平集會、理性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6月9日和16日兩個星期日的日間,大批市民上街遊行示威,本來是和平的,有秩序的。但事實上,早於6月9日的遊行,在立法會示威區外已出現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防線的事件,亦有部分示威者用雜物、垃圾筒和鐵馬等堵塞主要道路,暴力衝擊警方防線,造成警員和市民受傷。

       主席,6月12日早上8時半有工務小組會議,我作為小組委員會主席,很早就開車想回立法會大樓,但金鐘一帶已被圍堵,我無法回到大樓,大部分的議員亦無法回大樓,我唯有指示秘書通知委員當日的工務小組會議要取消。其後,示威活動出現暴力場面,事件越演越烈,除了令到立法會會議被迫取消,也令整個金鐘一帶滿目蒼夷。我們從電視畫面清楚看到,當日有大批蒙面示威者以各種雜物、磚塊、鐵馬等堵塞道路,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衝擊立法會,甚至用磚頭、鐵通等襲擊警務人員,令警方不能不以武力抵禦,以保護立法會。衝突的結果,有市民和警員不幸受傷,可以說這是近幾個月暴力事件越演越烈的前奏及預習。反對派議員一味指責警方在6月份的多番示威活動中採用過份武力鎮壓和平集會,卻為何對激進示威者的違法行為及暴力衝擊視而不見、隻字不提呢?最近,西班牙、法國、印度等國都先後發生激烈的示威衝突,各地警察為了控制示威人群,都需要施放催淚彈和使用武力,與之相比,香港警方處理手法相對克制。反對派議員對香港警察為何有雙重標準?即使不排除本港有個別警員在執法過程中表現欠佳,難道就可以任意否定香港警隊嚴正依法的效用,甚至肆意煽動仇警?

       反對派議員又指責特區政府「以不合比例的控罪打壓示威者」,認為參與 2019 年 6 月 12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範圍參與示威人士「多為和平集會,未有對公有或私有財產造成嚴重破壞,亦未危害其他人性命」,警方不應以暴動罪控告被捕的市民。然而,大家從電視畫面清楚看到,當日堵塞道路,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衝擊立法會,甚至用磚頭、鐵通襲擊警務人員的情景,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是理所當然。這種暴力衝擊行為涉及嚴重罪行,社會各界應該嚴正譴責,否則會令香港的法治根基動搖,甚至崩潰。反對派議員為了撈取政治本錢,不但對這些暴行不譴責、不割席,反而完全將各種事件的責任推諉於政府和警方。反對派不斷擴大社會撕裂,根本就擔當了煽暴的角色,混淆視聽,倒果為因、顛倒是非、黑白不分,行為十分可恥,亦直接間接慫恿年輕人和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公然破壞法治,一旦因違法犯罪而被捕,將會前途盡毀。這些煽暴者的醜惡居心,令人髮指!過去 6 個月來極端分子的暴力行徑不斷升級,漫延港九新界各區,暴力手段更趨激烈兇殘,堵路、刑毀、縱火、破壞鐵路與交通設施、襲警、濫用私刑,幾乎無日無之!甚至發生利刃割頸、掟磚殺人、火燒活人的恐怖事件!警隊維持治安的壓力,亦越來越沉重。香港經濟民生嚴重受創,市民生計大受衝擊。凡此種種,煽暴的反對派難辭其咎!

       激進示威者無視國家憲制,妄圖分裂,破壞一國兩制,又以暴力肆意衝擊本港法治,行政長官依靠警隊嚴正執法,是其職責所在。警方執法如有失當,亦有現行機制投訴及跟進。以往亦有很多案例說明警察如果違法,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是一個法定機構,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向傳媒表示,截至本月中,監警會收到逾千宗與反修例相關的投訴,並強調每宗投訴都會視為重要個案跟進。亦會分階段公布審視反修例風波的報告,期待明年一月底至二月初公布首階段報告。同時,審視七月二十一日元朗事件及八月三十一日太子港鐵站事件。議員同事也會注意到,所謂721事件和831事件也是本會議程中的第 2 項及第 3 項合併辯論內容。此外,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指出,審視報告有三個目標,包括以事實為主,看到宏觀大場景;向警方或政府提出建議;以及提供基礎,由社會決定下一步行動。

       反對派心目中只有「兩制」,沒有「一國」,以《逃犯條例》修訂事件作為政治籌碼,以無中生有的「被自殺」等的謊言,不斷製造社會撕裂,挑起香港與內地的政治矛盾,對於近幾個月社會事態的不斷惡化以及暴力行徑的不斷升溫,具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主席,反修例風波已持續超過半年,雖然近期社會暴亂事件有所減少,但在上個周末再有人在多區商場進行違法暴力衝擊活動。香港經濟備受內憂外患困擾。政府統計處公布,最新9至11月失業率為3.2%,其中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業失業率錄得3年以來高位,餐飲業的失業率更升至6.2%,為近8年來最高水平,有不少公司已開始裁員減薪。毫無疑問,香港的當務之急,是要止暴制亂,這是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特區政府的責任,市民要依靠香港警察嚴正執法,也要依賴法庭的公正裁決。同樣重要的是,全港社會各界必須齊心一致向暴力說不,與暴徒割席,令本港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當然,在社會止暴平亂之後,社會各界包括特區政府有必要痛定思痛,不但要回顧《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所引發的這場社會動亂,認真汲取箇中的經驗教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1月26日表示,當局正參考英國處理2011年騷亂的方法,籌備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以「對事不對人」的方式檢視近月出現的社會動盪成因,希望避免重蹈覆轍,加強社會的凝聚力。社會各界應該讓「獨立檢討委員會」完成其檢討工作,審視其報告,才決定下一步的思考方向與行動。

       主席,即使要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就反修例風波展開調查,也絕不應該像反對派議員所建議,僅僅局限於調查相關官員及警方在事件的角色,而是應該全面調查相關騷亂的前因後果,包括是否有外部勢力干預、多場大型示威及騷亂的資金和物資來源,以及尋找導致騷亂的深層次矛盾,並就如何讓社會復和作出建議。這些內容正是經民聯同事梁美芬議員稍後在第5項合併辯論中動議的議案所涵蓋。

       主席,這場動亂涉及各種社會深層次矛盾的大爆發,包括土地房屋供應長期滯後於社會的需求,因經濟發展不平衡而導致貧富懸殊,青年欠缺社會向上流動的機遇,教育制度亦千瘡百孔。凡此種種,均涉及特區政府多年累積的施政失誤,必須認真正視並謀求解決。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反對這項合併辯論所涉及的3項議案。

立法會盧偉國議員 博士 工程師 (工程界)
Legislative Council Ir Dr Hon Lo Wai Kwok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