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首先感謝簡慧敏議員動議原議案,以及其他議員動議修正議案,議案的主旨是促請特區政府制定與時俱進的法例,盡早就數字經濟和電子政務立法,以提升管治效能和便民利商,對此,本人是認同和支持的。
主席,數字經濟和電子政務,實質上都涉及通過資訊通訊科技,包括網上工具和平台,提供產品或服務。國家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和電子政務,並構成《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當中提到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並構建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政策法規體系,數字經濟的重點產業涵蓋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同時,《綱要》強調全面推進政府運行方式、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全流程一體化線上服務平台功能。
在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公布首份《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並於2020年12月推出更新版的《藍圖2.0》,提出涵蓋6個智慧範疇,包括「智慧出行」、「智慧生活」、「智慧環境」、「智慧市民」、「智慧政府」及「智慧經濟」,以推動香港的智慧城市和數字化發展。
然而,香港在數字經濟和電子政務方面的發展,不但落後於內地一些城市,亦遠遠未能滿足本港各行各業的需要和市民的要求。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香港爆發後不久,我就極力向特區政府反映工程業界的困境,疫情之下公務員在家工作,帶來一些問題,工程項目裡很多審批程序,包括圖紙、開工紙、入伙紙等等,當時仍在用很傳統很保守的方法,解決方案當然是改為用電子方式,不過現實情況是,疫症凸顯電子政務落後,令人慨嘆一句「E到用時方恨少」!
主席,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其首份《施政報告》中強調,要建設智慧政府,目標是兩年後政府服務全面電子化,以及三年內全面採用「智方便」提供一站式數碼服務,實現政府服務「一網通辦」。不過,我過去曾向當局反映,香港很重要的短項,是至今未有建立真正的大數據庫,每個部門都「各自為政」地搞APP,往往只考慮私隱問題,而沒有考慮利民便民。因此,特區政府有需要通過立法,打破僵局,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互通,並設立中央個人檔案管理,建立城市電子大腦,推動建立多功能電子政府服務平台。同時,特區政府應加快與內地和澳門研究其身分認證系統與「智方便」的合作,包括落實電子證書互認機制,推廣跨境電子商貿,便利登入各類網上服務,進行網上交易及作出具法律效力的數碼簽署等,達至政務「跨境通辦」。
至於陸頌雄議員的修正案提到,相關新法例要「規定網上平台營運者須為平台工作者提供足夠的意外保險及收入保障」等,我認為這方面的問題有待勞資雙方商討並尋求共識,並不適宜由政府隨意以立法方式解決。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