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主席:
今天閣下以內務委員會主席身份動議的議案,是關於尋求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並授權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對自今年9月28日起在多區發生的大規模違法佔據道路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表面上,黃毓民議員動議的議案,亦涉及同一個議題的某些方面,但只著眼於10月3日「警方在旺角處理黑幫襲擊集會市民一事的手法」,不單議題過窄,動議人在發言中,更顯示出以偏蓋全,本人難以苟同。至於代主席你以內務委員會主席身份提出的議案,反映了本會大多數議員同事的意見,不但取態持平,調查範圍亦更為全面,涉及整個事件的各方面,既包括佔中的組織策劃過程,也包括當局的處理手法,更包括事件對本港各方面造成的影響。因此,我和經民聯的同事都支持閣下動議的議案。
代主席,本議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佔中行動至今已持續超過一個月,集會人士堵塞了多條主要幹道,很多市民的日常生活,甚至連生計都受到波及,社會上反對佔中的聲音日趨強烈。佔中行動卻並非如發起者所說的「愛與和平、非暴力」,不但所佔領的地區超過發起者先前的預告,由佔中變成佔金鐘、佔旺角、佔銅鑼灣,事態發展更明顯失控,不但未有和平解決的跡象,而且非理性、甚至暴力衝擊的場面亦不時發生,引致有多名市民與警察受傷。如今,連反佔領道路的法院禁制令亦無法有效執行,香港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藉口聲援佔中,反對派議員亦在立法會發起全面「不合作運動」,導致經濟民生議題議而不決。香港司法、立法、行政三權都不同程度地陷入危機,社會更呈現撕裂,令人深感憂慮之餘,亦不能不引起大家的思考:如何深入了解整個事件的發生和演變的過程?如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鑒於整個事件的複雜性,為了讓有關調查能夠順利進行,取得實質的成效,本人贊成授權該專責委員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權力進行調查。不少人以「尚方寶劍」來比喻《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以象徵其無上權力。該條例來自《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是立法會行使職權的重要依據。當中第9〈1〉條明確規定,立法會或其相關委員會可傳召任何人出席作證,或出示其管有或控制的任何文件。所以,當某個事件被大多數市民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有必要弄清楚來龍去脈,而本會按一般程序未能深入跟進時,就有必要考慮動用這把「尚方寶劍」去調查。根據這個基本原則,運用該條例調查佔中事件既屬必要,亦十分恰當。
代主席,本會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佔中事件,當然必須有適當的職責範圍。本人認為,應該聚焦於廣大市民較為關心的幾個方面:
首先,當然是關於佔中事件的來龍去脈,及其演變過程中的關鍵元素,包括其組織策劃、資金來源等等。佔中行動的性質是非法活動,以其規模之大、牽涉面之廣,絕非某幾個人心血來潮的即興發揮之舉。綜合本港和BBC等外國傳媒的報道,佔中搞手約兩年前已開始暗中籌劃,安排一千多名佔中分子接受特訓,學習各種抗爭策略,進行衝突演練等,目的是以所謂「非暴力行動」作為「大規模破壞的武器」,挑戰特區政府和中國政府。佔中的搞手對於整個行動的性質和時機,以至具體的運作,包括指揮系統和物資供應,預先已構想好具體的方案,訂定計劃。歷史證明,群眾運動易放難收,不同背景、不同目的、不同取態的群組長期聚集街頭,必然引起衝突,甚至擦槍走火,變成動亂。我不相信佔中的組織者和策劃者,會天真到不知道這歷史的規律和教訓。他們在前台強調「和平、非暴力」,背後可能正為佔中變成衝擊社會、衝擊法治而舉杯慶賀!佔中演變至目前這個困局,與此密切相關的問題是:曠日持久的佔中行動錢從何來?物資從何而來?傳媒現已披露的資料顯示:佔中的相關組織者和策劃者一再涉及收取巨額的政治捐款,用於佔領行動。政治捐款的來源既包括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也包括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等組織(NED)。昨天傳媒又披露,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曾經向香港大學相關機構轉交四筆合共145萬元匿名捐款,推動「佔中」,包括用於啟動「佔中公投」。總之,關於這些資金的來源和去向,當中有沒有牽涉外國勢力等等,確實有不少疑團有待解開。透過專責委員會請相關當事人親自就上述問題「解畫」,不但有助釋除公眾疑惑,亦有機會讓當事人作出充分的說明和解釋,用證據說話,如有誤傳的話,亦可還其公道。
其次,閣下動議中的調查範圍,也包括政府當局對佔中行動的處理手法,及其他一切相關事宜。我認為,警方必須依法執法,維持治安,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少泛民議員,往往只是根據個別事件,部分事實,甚至非事實,而質疑和攻擊警方依法執法的行動,這對警方是很不公道的。我們曾經多次從電視新聞畫面見到,我們的警察被迫夾在支持佔中與反對佔中的兩批市民之間,盡力阻止衝突惡化,縱使面對巨大壓力,依然表現專業,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儘管如此,關於警方處理公眾大型非法集會的手法,仍有切實檢討的需要。此外,鑒於佔中牽涉面之廣,調查和檢討的範圍更應包括跨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機制。
代主席,佔中失控,遺禍深遠,令人痛心。因此,專責委員會的另一個主要職責是,調查佔中行動對本港各方面造成的影響。我認為,不應僅僅著眼於短期的影響,例如因交通混亂而導致社會日常生活秩序受衝擊等;更為重要的是,應該著眼於從事件中顯露而可能具有深遠影響的社會情況。例如部分市民對於《基本法》作為本港憲制基礎的認識和尊重不足,對於法治作為本港核心價值所受到的衝擊,以至社會因政治爭議而撕裂等等。基於上述考慮,我認為,這方面的調查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1〉因法治精神受衝擊而引起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問題。集會人士已連續非法佔領主要幹道超過一個月,不但漠視他人權利,更加無視法院向旺角、金鐘佔領區頒下的禁制令,涉嫌集體藐視法庭,以「公民抗命」為名,行「有法不依」之實,導致司法的尊嚴和權威受損。此例一開,難免動搖本港法治基石。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不約而同發表聲明,對此表示極度憂慮。香港大律師公會認為這將令社會陷入「無法」狀態,超出了社會合理容忍的限度。我認為,同樣不容忽視的是,佔中人士以此方式公然違背基本法和要求推翻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一國兩制」的憲制基礎亦遭到動搖。法治基礎一旦遭到破壞,影響非常深遠,香港前途堪虞。
〈2〉佔中行動持續,對經濟和民生的負面影響不斷擴散及深化。專責委員會必須對佔中所造成的經濟隱憂作深入剖析。佔中影響之下,多個國家和地區向香港發出旅遊警示,原定本月內開通的「滬港通」亦暫時「此路不通」。如果佔中演變為長期的社會對抗,勢必削弱香港對外資的吸引力,並損害本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更動搖本港作為國際商貿和金融中心的穩定性。一些國際評級機構指出,若佔中情況惡化,香港的主權評級將面臨降級風險,導致人才和資金外流。這恐怕並非危言聳聽。
〈3〉對於如何設法修補社會撕裂,建立官民的良性互動等,也應該成為專責委員會檢討的議題,尤其值得著重探討的是,今次的佔中行動參與者,有不少大學生和中學生,按他們的年齡推算,估計都是在香港1997回歸祖國前後出生,為何他們會熱衷參與佔中行動?香港歷年來的青少年政策和教育政策到底有何缺失?在關懷本港青年成長、提升教育質素、以至提供更多機遇促進青年人向上流動等方面,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有何良策?
代主席,成立專責委員會,對佔中事件進行詳盡調查,以便吸取經驗教訓,讓社會各界藉此檢視本港存在的相關社會問題,為對症下藥提供全面的事實和資料,絕對是值得支持的。
代主席,正所謂「遠水不能救近火」。此時此刻,違法佔領行動仍在進行,並且對社會造成了損害,市民容忍度已到達臨界點。對於任何人以破壞法治與脅持市民的生活與生計的方式去表達政治訴求,我和經民聯的同事都絕不認同,相信這也是很多市民的心聲。由民間團體發起的「還路於民 恢復秩序 維護法治」簽名行動,頭五天已累計收集109萬個簽名,可見市民對佔中行動的強烈反對。佔領行動的最新情況,是發起違法佔中的「佔中三子」,「點起火頭,自己走頭,卻叫人留在街頭」,令人齒冷。我希望原來本著一番熱誠,以為佔中真的是以「愛與和平」來表達政見而參與其事的學生和市民,對行動的變質再三反思,理性退場。我再次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取態,加強溝通對話,促使違法佔領行動盡快結束,讓社會恢復正常秩序。
代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