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發言】
主席:
我動議印載於議程內的題為「制訂長遠及全面的產業政策」的議案。
主席,隨著近年內部和外部經濟環境的急劇轉變,香港經濟已發展到一個十字路口。一方面,本港多年來過分依賴金融和地產業,忽略發展新興產業,經濟發展不夠多元化,削弱了香港抵禦外圍經濟衝擊的能力。另一方面,區內其他經濟體,包括內地、韓國、新加坡等,紛紛改革圖強,在經濟和產業發展方面積極進取,成績有目共睹。所謂「此消彼長」,香港的一些競爭優勢開始弱化,近年在多項全球競爭力排行榜中的排名都有所下降,不約而同向我們敲響了警鐘。如何優化本港產業結構,提升整體的競爭力,確保本港經濟持續發展和政府收入穩定增長,已成為現時香港社會的迫切課題。在此情況下,本人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制訂長遠、全面、平衡及具前瞻性的產業政策,理由很簡單,香港必須有持續的經濟增長,才有可能既治標又治本,解決當前一系列重大社會民生議題,包括滿足市民對於房屋的需求、紓解貧富懸殊狀況、為老年社會的來臨未雨綢繆等。
經濟學者指出,產業和城市呈現某種互動關係,產業發展帶動城市經濟,而城市環境(包括政策環境)是否配合也關係到產業的成敗。但眾所周知,香港政府以往一直奉行「積極不干預」方針,沒有特定的產業政策,主要靠制度優勢,例如完善的法制、高效而廉潔的行政體制和較先進的基建設施,吸引投資者。不過,時移世易,我們有必要消除某種「推行產業政策等於干預自由市場運作」的舊式思維。環顧全球各地,即使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美、歐、日等發達經濟體,為了振興當地經濟、創造就業,紛紛採用積極進取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並透過有計劃的資源配置,推動產業發展。
事實上,東亞鄰近地區的競爭對手,在產業政策方面的案例,也許可以給予我們更大的啟發。曾幾何時,香港、台灣、韓國和新加坡,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積極參與國際分工,發展外貿和出口型經濟,利用本地相對成本較低而優質的勞動力,吸引外國的資金和技術,經濟迅速發展,成為亞洲四小龍。但其後各經濟體由於在產業政策上取態不同,發展各異,經濟成就各有長短、互有高下。限於時間,本人以既進取而近年成績突出的南韓為例說明之。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南韓是以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業帶動經濟增長,包括汽車、鋼鐵及造船業。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相關產業出口劇減,南韓負債纍纍,經濟面臨崩潰,需由「國際貨幣基金」提供570億美元援助。南韓政府意識到本身的經濟結構性問題,必須由資本導向轉為創新導向,在1999年制訂「知識經濟發展綜合計劃」,重點扶持「最高附加值產業」,注重資訊基礎設施及系統的建立,致力於開發未來核心策略的技術,多年來又分別頒佈了《科技創新特別法》和《中小企業創業支援法》等,促進技術的創新、轉讓和商品化,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密切結合的創新體系,帶動產業結構升級。此外,當局在1999年又制訂《文化產業振興法》、「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等,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堪稱「軟硬兼施」。南韓政府於2006年又公布「2015年產業發展願景與策略」,銳意發展成為「全球產業分工的整合者」,積極扶植資訊科技、生物技術、納米技術和環境技術等重點產業,及加強與先進經濟體的品牌競爭,以搶攻市場;又發展物流、研發及設計、電子商務等「基礎建設服務業」,以支援製造業。後來又擬定「綠色成長5年計劃」,在2009至2013年間加大資源投放,配合該國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促進產業綠色化和扶植綠色產業;並設立「綠色中小企業創業成長支援方案」,提供創業、研發、進軍海外等支援方案,扶助中小企發展綠色商機。南韓近年的經濟成就可謂有目共睹,該國出產的智能手機、數碼電視、環保型汽車、電腦產品等,暢銷世界各地;而南韓的電影、電視劇、流行音樂等,亦在全球掀起「韓流」旋風。
代主席,從南韓的案例,可以看到產業政策的成功有賴以下要素:其一,政府的作用應順水推舟,產業政策應該與發揮市場的作用相結合,著重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鼓勵創新與研發,以及完善基建設施。其二,扶持產業的主要方式,是通過策略性的稅收政策、財政資助等,並由政府進行引導和協調,促成官、產、學、研的合作。其三,產業政策的制訂,須依據經濟體本身的相對優勢,及產業結構的優點和缺點,對症下藥,著重於鞏固具競爭力的現有產業和扶植具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
正所謂「不進則退」,香港要鞏固既有優勢,促使經濟持續增長,特區政府就必須有所作為。但香港可以怎樣做呢?本人認為,當局應盡快制訂長遠、全面、平衡及具前瞻性的產業政策,確立清晰的政策願景和目標,貫徹和落實公共財政「應使則使」的原則,透過政府財政措施和資源的調配,策略性地剌激不同產業的增長,從土地供應、稅務優惠、專項資助、人才培訓、官產學研相結合等多方面,提供綜合配套,吸引外來投資,推動本港具優勢及潛質的產業。這套為香港度身訂制的產業政策,必須分別就不同的產業推出不同的發展策略和配套措施,以及在下述三個產業範疇投放資源。
首先,應強化現有的「支柱產業」,包括金融、物流、旅遊及工商專業服務等。例如,當局表示貿易物流業約佔本地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居四個支柱行業之冠,而且正朝著高增值服務方向發展,本港可望發展成為高價值貨物的區域貿易和分銷中心。為此,特區政府應作出積極的規劃和配合,回應業界訴求,撥出專用土地,發展物流設施。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到,當局已就屯門西預留的十公頃土地完成技術評估,業界期望可盡快分階段推出市場。政府亦必須加緊基建規劃,全面提升本港對外的運輸網絡。海路方面,當局在完成《香港港口發展策略2030研究》和青衣興建十號貨櫃碼頭可行性研究之後,應盡快就港口發展作出長遠的整體規劃。陸路方面,隨着港珠澳大橋即將落成,特區政府應盡快落實境內路段的交通配套設施,力求與珠三角西部及周邊地區形成策略性道路網。航空方面,行政會議日前已通過機場第三條跑道計劃,業界期望盡快落實規劃,同時促使政府繼續與內地部門商討,協調和改善珠三角空域資源安排,為香港航空事業作出長遠和策略性的發展規劃。
其次,應推動發展本港相對較具優勢的「新興產業」,例如創新科技、檢測及認證、文化及創意產業、綠色產業等。推動創新及科技,是環球大趨勢,因此,本港需要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完善政府架構,以制定和落實相關發展策略,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商品產業化,產業國際化」。不單只工程和科技業界支持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市民亦普遍認同。可惜,創科局的撥款申請因為眾所週知的原因而未能在財委會通過審議。本人希望本會能支持通過政府再提出的成立創科局的法例修訂和撥款申請。
其三,應活化「傳統產業」,例如食品製造與加工等,紡織、製衣、玩具等。本港的這些傳統行業,累積了相當的經驗和優勢,而參與營運者不少是中小企。因此,活化傳統產業與特區政府支持中小企發展的政策密不可分。特區政府在2012年六月推出10億元BUD專項基金,以協助本港廠商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這些措施應予適時檢討和優化,為活化傳統產業發揮更大的作用。
代主席,上述三個產業範疇的政策措施,表面上千頭萬緒,但執簡馭繁,關鍵在於政府能否發揮積極的推動角色,尤其是著眼於制訂長遠、全面和多元的產業政策,訂下落實時間表,藉此展示當局對於推動產業發展以及官產學研協作的決心,以提升整體的持續競爭力,為不同學歷、技能及資歷的市民提供更多就業及創業機會,使社會各階層都能夠分享經濟成果,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並為新一代向上流動創造更多機遇。
代主席,至於本人對幾位議員的修正議案的意見,稍後會再作補充。
本人謹此陳辭,呼籲議員同事支持我的議案。
【就修正議案發言】
主席,本人多謝幾位議員同事就原議案提出修訂。我認為,在經濟民生議題上,不同黨派的議員都應該有理性討論和合作的空間。本議案是我在上年度立法會會期提交的,可惜排隊抽籤十次失利,未能提上議事堂。可幸今天能夠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我亦感謝議員同事們肯定這議題的重要性。
馬逢國議員的修訂,主要強調產業政策有助於增加香港的都會魅力和城市軟實力,我相信推動創新及科技、以及文化創意產業,都有助於達致上述目標。
姚思榮議員強調要為旅遊業制訂短、中、長期的規劃,使香港旅遊業得以持續健康發展。旅遊業是本港支柱產業之一,對姚議員的建議,相信大家都會同意。
梁繼昌議員的修訂有兩部分內容值得注意,首先,他強調,特區政府應就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模式和競爭力進行全面研究,並根據研究結果制訂有利香港經濟多元化發展的土地規劃策略、人力資源計劃及稅務措施,據此制訂長遠及全面的產業政策,對此,我是同意的。然而,對於梁議員在修訂中刪除原議案的“和傳統產業”幾個字,我不能不有所保留,因為,香港經濟固然需要多元化發展,但這並不意味著要否定傳統產業的存在價值和貢獻,正如我在主體發言中強調,如果政府能推行適當的政策措施,傳統產業可以活化,發揮更大的作用。
莫乃光議員的修訂強調政府應投放更多資源,推動本地的創新及科技產業發展,並持續地培育切合產業發展所需的本地人才;單仲偕議員的修訂除了要求政府支持創新及科技產業的發展之外,也要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和綠色工業的發展等。這些建議是正面的。我更希望他們真正落實支持創新及科技局的成立。莫議員和單議員將原動議中的「投放資源」分別修訂為「投放政府盈餘」和「善用財政盈餘」,則有商椎餘地。政府在制訂和落實產業政策時,不應局限於在有財政盈餘時才積極有為,反而,正如我在主體發言中列舉的南韓的例子,政府在經濟低迷時期更需要推出一些有效的逆週期措施,以恢復經濟活力,奠定持續發展的基礎。
主席,本人謹此發言。
【最後發言答辯】
主席,今日就我的議案發言的議員同事,包括提出修訂的五位議員,共22位,他們的發言我都聽了,其中有很多真知卓見,我謹此致謝。我相信亦衷心希望,我的動議能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集思廣益,督促特區政府盡快制訂長遠、全面、平衡及具前瞻性的產業政策,確保香港可持續發展。
既然所有修訂都通過了,我相信本議案能夠通過。
謹此感謝各位議員同事支持本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