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 Speeches
就“打擊私人住宅大廈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議案”議案發言

代主席:

      首先感謝鍾樹根議員動議原議案,讓大家一起探討這個近年受到市民廣泛關注的社會民生議題。

       特區政府自2012年6月30日開始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分別針對樓齡達30年和10年或以上的樓宇,每年揀選若干幢要求進行強制檢驗和必要的修葺。這兩項計劃可以帶動社會關注樓宇和社區安全,值得肯定。

       本港不少樓宇日趨老化,是不爭的事實。目前全港樓齡達到50年或以上的樓宇,約有5,900幢,並且會以每年580幢的速度遞增。至於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更多達20,000幢,10年後會增至30,000幢。我們確實有迫切需要投放資源,推動樓宇的妥善維修和保養。

       不容忽視的是,近年樓宇維修工程出現不少爭拗個案,甚至出現圍標的嚴重問題,導致小業主需要負擔不合理的開支。樓宇維修工程涉及相當龐大的金額,引起不法分子垂涎是令人擔憂的。害群之馬雖然只是少數,但影響所及,連不少正當商人與專業人士亦對這類工程卻步。現時,執法機構調查的圍標案件,揭露了有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成員和承建商等,涉及貪污或串謀詐騙。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違法者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代主席,樓宇維修問題複雜,涉及眾多持份者,包括業主、業主大會或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顧問公司和工程承辦商等。我們尋求解決方案的時候,應該對症下藥,既要加強監管,保障業主的權益,也應保持適當的靈活性,令到相關的專業人士、工程顧問公司和工程承辦商可以公平的營商環境。《競爭條例》將於本年12 月14 日實施,當中明確規定圍標屬於「嚴重反競爭行為」,可以為市場的公平正當,多一層的保證。

      代主席,問題的癥結之一,在於目前制度上對於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立案法團的支援並不足夠。首先,雖然政府聲稱「鼓勵」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但現時全港仍大約有6,000幢「三無」大廈(無法團、無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無適當維修保養)。在今年初完成公眾諮詢的「《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中,當局建議降低成立法團所需的業權份數門檻,經民聯認為應當小心處理,必須在法團代表性和實際操作之間取得平衡,而政府亦不應單單以成立法團作為目標,忽視在操作層面對於小業主其他方面的實際支援。至於有人建議增加業主大會表決大型維修工程決議的法定人數,和提高通過有關決議的門檻,我認為,如果相關門檻訂得太高,可能導致不少樓宇的必須的維修工程無法開展。一些法團面對難以取得業主共識的情況下,可能寧願讓相關樓宇繼續殘舊下去,變成未見其利,反見其害。一旦收到驗樓令之後,處理更困難。

      其次,業委會或法團的成員對於樓宇維修工程和招標程序往往不大了解,難以準確判斷各個項目的技術細節,以及相關開支是否合理等等,一般只能委託工程顧問進行評估。一旦出現爭議,工程顧問很容易淪為小業主和工程承辦商之間的磨心,以致不少合資格的專業人士不願意承接這類工作,情況極不理想。

      即使小業主願意積極參與有關樓宇維修和保養的監察,目前《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採購及招標程序欠缺足夠的透明度,小業主對相關程序下的規管準則難於掌握,無所適從。

      為了鼓勵市民參與樓宇維修和保養,政府、房協和市區重建局近年推出了一些支援計劃,例如「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等。市建局在今年6月更宣布,整合及優化「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擴大其服務範圍至全港。但上述計劃主要側重於財政資助,對於協助小業主解決種種涉及監察工程和審核開支等的技術性的問題,幫助不大。另一方面,民政事務總署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建築師學會和香港測量師學會的支持,在2014年4月推出「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計劃,為相關法團免費提供度身訂造的專業諮詢服務,該計劃已延長至2016年3月。我認為,這計劃值得予以優化並恆常化。

      至於胡志偉議員在修正議案中建議「設立大廈維修工程監管局」,本人有所保留。因為,當局現時可按相關法例所賦予的權力處理有關事宜,尤其是即將實施的《競爭條例》的效用仍有待評估,因此不必急於另設獨立機構,以免架床疊屋。

      代主席,除了加強執法,我更期望政府積極與相關業界合作,加強對樓宇維修和保養所需的技術和專業支援,建立有關大廈維修工程的資料庫,以提升工程和投標的透明度,讓小業主、小市民得到真正的安樂窩,市民真正可以安居樂業。

      代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使用條款 Terms of Use | 私隱政策 Privacy Policy
立法會盧偉國議員 博士 工程師 (工程界)
Legislative Council Ir Dr Hon Lo Wai Kwok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