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首先感謝周浩鼎議員動議原議案,本人和經民聯同事基本上同意當中就處理「假難民」問題提出的建議。至於梁美芬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亦在具體內容上作出適當的補充。
「假難民」問題近年日趨嚴重,並引發很多社會問題。現時一些並不具有真實難民身份的人士千方百計來港,甚至有不法份子藉著為他們提供所謂「一條龍服務」來港而牟利。當這些「假難民」抵港後,就濫用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下稱「統一審核機制」),不但提出免遣返聲請,而且設法拖延審核程序,例如平均匿藏11個月後才提出聲請。有些「假難民」在滯留香港期間從事非法工作,影響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甚至鋌而走險,參與各種犯罪活動,威脅居民的日常生活。
事實上,自2014年3月起計,至今年9月,在入境處完成審核的10,172宗聲請中,獲確立的個案僅65宗,成功比率少於1%,仍有待審核的個案則累計達10, 815宗,用於審核聲請和為聲請人提供支援的開支,在 2015 - 2016年度達到6億4,400萬元,可見「假難民」及其衍生的問題已變得非常嚴重,對香港的出入境管制、司法制度、治安及福利等環節構成沉重壓力和負擔,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我和經民聯的同事都認為,香港既要注意保障那些確實有需要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的權利,同時不應容忍一些「假難民」濫用我們的制度,甚至侵犯本港市民的權益。
主席,若要有效解決「假難民」問題,必須對症下藥,採取多項具針對性的措施。
其一,盡快檢討現行機制,堵塞制度漏洞,打擊「假難民」來港,以收立竿見影之效。當務之急,特區政府應全面檢討現行的相關機制和政策措施,並參考海外地區的一些做法,包括審視「統一審核機制」,防止被濫用,包括應取消向身份未獲核實的免遣返聲請人士簽發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同時,應增撥資源,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的程序,清理現時所積壓的大量聲請個案,並設立收容中心以安置及管理相關人士。此外,應檢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提供的援助機制,例如設定公費法律援助的上限,以盡快減少「假難民」不斷湧港的誘因。
其二,加強源頭堵截,務求從根本上徹底地解決「假難民」問題對香港造成的困擾。其中一項措施是,加強向「假難民」的幾個主要來源國宣傳,傳達清晰的信息,香港將堵塞制度漏洞,不會容許「統一審核機制」遭到濫用,而免遣返聲請人士在香港也不會獲得工作機會。同時,應加強與與鄰近地區合作,尤其是尋求中央政府協助,聯同相關國家嚴厲打擊偷運人蛇集團,堵截非法入境者。
另外,應增撥資源,以紓緩「假難民」問題對香港市民生活的直接影響。當局需要增加入境處、警務處等執法機關的人手,加強巡查非法勞工黑點,打擊從事非法工作的免遣返聲請人士,嚴懲相關僱主,以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機會。同時,對「假難民」較集中的一些地區,應加強警力巡邏,改善區內治安,讓市民可以安居樂業。
主席,我和經民聯的同事反對毛孟靜議員的修正案,因為當中涉及錯誤引用相關公約,儘管香港是「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方,但該公約並無核實免遣返聲請人士的難民身份的要求。按現時政策,無論免遣返聲請結果如何,聲請人非法入境的身份亦不會改變。至於張超雄議員和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刪除了原議案關於設立公費法律支援上限以及收容中心等務實解決問題的建議,我們不能認同。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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