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 (修訂 )條例草案》日前終於獲議會通過,無論政府當局還是法案委員會,都沒有提出修正案,顯示社會各方對此有基本共識。事實上,立法會在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曾通過一項「加強打擊走私野生動物的罪行」議員議案,大家都認同,香港作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成員,有責任加強打擊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罪行。
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在近年十分猖獗,犯罪集團利用與走私毒品和軍火的類似手法,走私野生動物,甚至躍升為全球第四大非法貿易。每年走私野生動物的交易總額超過一百九十億美元,當中走私象牙佔了很大的比重。非洲大象數量因而由二○○六年約五十一萬隻,再下跌至二○一五年約四十一萬隻,全球每十五分鐘便有一頭大象被偷獵者捕殺。
利潤豐厚禁之不絕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由於大象數量急劇減少,促使《公約》在一九八九年通過禁止全球象牙貿易的提案,使盜獵大象的情況有所緩和。然而,近年隨着亞洲地區對象牙的需求不斷上升,使盜獵和走私象牙活動轉趨活躍,國際社會密切呼籲加強措施管制象牙貿易。在二○一七年的第七十一屆聯合國大會上通過了一項關於打擊非法販運野生動植物的決議,敦促成員國採取一切必須的立法、規管及執法措施,力求盡快關閉就未加工及已加工象牙進行商業貿易的本地市場。進一步限制或禁止象牙貿易已成為全球大趨勢,歐盟早已採取比《公約》更嚴格的規管措施,內地已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面停止象牙貿易。
香港是《公約》的締約成員,一九九○年相應條例也在本港生效,在此之前持有的象牙被視為合法象牙儲備。當局又實施許可證制度,以監管合法象牙庫存貿易,直到庫存完全出售為止。然而,由於走私活動利潤豐厚,非法象牙貿易禁而不絕。二○一七年六月,香港海關檢獲了過去三十年來最大宗的走私象牙活動,總共查獲七點二噸非法象牙,顯示相關活動依然猖獗。多年來更有不法商人利用本港牌照制度漏洞,以合法象牙為名,從事非法象牙貿易,即所謂「洗黑象牙」現象,以致香港已被《公約》認定為盜獵大象和非法象牙貿易的主要關注地方之一。
香港既是國際商貿樞紐,亦向來以法治社會享譽全球,若然繼續牽涉野生動物走私活動而不設法取締,難免對本港的國際形象造成負面的影響。面對國際犯罪集團和本地法律漏洞對大象可能造成的威脅,我們必須立法淘汰本地的象牙貿易。
本港需要逐步立法規管直到取消象牙貿易,社會各界以至象牙貿易界早已接收了明確的訊息。象牙工匠及商人有多於超過二十年的時間將技能及業務多樣化或轉型,根據政府當局的調查,他們如今大多數已轉型至其他行業。此外,自政府在二○一六年宣布進一步管制象牙貿易,已賦予商人五年寬限期以便他們把業務轉型及處置他們所管有的象牙存貨。五年寬限期過後,象牙仍可用作非商業或私人物品之用。
本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既可拯救面臨滅絕的大象,又可維護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和負責任國際成員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