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 Speeches
就動議“加快推動智慧城市發展”議案發言

【主體發言】

主席:

    我動議印載於議程內題為「加快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的議案。

     主席,特區政府早於2014年提出以「智慧香港,智優生活」為主題的資訊科技策略,但進度很緩慢。對於推動香港發展智慧城市,本人一直關注,在2017年3月已向秘書處申請辯論時段,原本的題目是「盡快制訂全面的智慧城市發展政策和策略」,但由於本會議程「大塞車」,輪候超過一年,申請失利13次,才獲編配時段在今天處理。期間,我通過不同的渠道促請當局關注這個課題。在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提交「對2017-18年《施政報告》的建議」中,已要求當局因應《智慧城市顧問研究報告》的各項建議,盡快提出具體的智慧城市發展藍圖,就交通、醫療、環保和長者服務等方面作仔細規劃。我樂於見到,當局於2017年12月公布了《香港智慧城市藍圖》,勾劃未來5年在智慧出行、智慧生活、智慧環境、智慧巿民、智慧政府和智慧經濟6個範疇下將要推行的政策和措施。隨後,在今年1月10日本人再向當局提出相關口頭質詢。另外,在財委會審核政府財政預算案過程中,本人通過書面提問,再度請當局解釋有否就相關主要政策措施的輕重緩急訂立落實的次序和時間表,並訂立相應的開支預算總額。我和工商專業界的朋友都認為,當局公佈《香港智慧城市藍圖》,只是朝著正確的路向邁出第一步,關鍵是如何妥善落實。我動議這項議案的主旨,是要進一步促請政府積極投放資源,完善各項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快推動智慧城市建設,以促進香港可持續發展,並為市民提供優質生活。本議案獲得6位不同黨派議員同事動議修正案,提出不少寶貴的意見和建議,顯示社會各界不但認同這個課題對於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性,而且都期望特區政府在這方面更加務實進取。

     主席,智慧城市已普遍被視為未來城市發展的大趨勢,即以人工智能為基礎,注重應用大數據(big data)、物聯網(IoT)、智慧建築等綠色與智慧的科技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成效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涉及的範疇非常廣泛。本人謹就原議案的主要內容,提出一些必須關注的重點,供有關方面參考。

     首先,政府應致力促進創新及科技的研發與應用,提升香港的科技基建,因為智慧城市的建設與創科發展息息相關。平心而論,香港的創科生態系統近年明顯有所改善。財政司陳茂波司長在今年的預算案宣佈額外預留500億元發展創新科技,堪稱大手筆。同時,為了鼓勵私人企業投資研發,合資格企業的首200萬港元研發開支可獲三倍扣稅,餘額亦可獲兩倍扣稅,回應了本人和工商科技業界多年來提出的訴求。這些措施反映了在全球銳意發展創科的大環境下,政府決心打破過往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裹足不前的局面。不過,有關政策落實需時,未能很快就看到成績。放眼全球,不少國家及地區都積極推動科技發展,面對競爭,香港並非沒有隱憂。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最近發布的「2018年數碼競爭力排名報告」顯示,香港數碼競爭力排名由去年全球第七位跌至第十一位。報告列出多個香港的弱項,包括教育開支、科研投入、通訊科技研發及創新企業發展,反映香港在科技及未來準備程度上,表現較為失色。相比區內一些城市,本港在移動電子支付及智慧城市等方面起步較遲,影響了競爭力。儘管創科局已於今年3月向本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介紹了三項本港智慧城市重要基礎建設的建議,並計劃稍後向財委會尋求撥款,但相關計劃仍有優化空間。其中一項是「數碼個人身分」(eID),讓市民能夠以單一數碼身分和認證便捷地使用政府和商業的網上服務。我曾指出,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的交流互動日趨頻繁,香港開發的eID和電子支付系統都應該預先考慮到與大灣區內各相關系統的互聯互通,以促進區內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和服務流的暢通。另一項是「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我認為除了收集各類實時數據,加強交通管理,也應具備更多節能功能。至於構建「新一代政府雲和大數據分析平台」,也必須處理好各部門之間的數據互通。然而,上述基建能否順利落實、香港能否順利變身智慧城市,還有一項重要的關鍵,即加快推動5G發展。5G是第五代移動通訊技術,現時全球爭相研發5G制式,因為這種高速度和高容量的電訊技術已被視為智慧城市的催化劑。據通訊事務管理局交代,預計本港最快明年4月可指配5G頻譜,後年可推出5G移動服務。我認為政府應加強與業界溝通,爭取讓市民盡快享用這項先進技術之餘,也有助於推動智慧城市其他環節的發展。由本港業界部分有心人組成的智慧城市聯盟,也促請特區政府急起直追,加大力度推動創科,包括投放更多資源及鼓勵企業投資科研,把香港發展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本人謹此申報,是智慧城市聯盟的創會成員,不過並無金錢利益。

     其次,當局應積極推廣基建智慧化和綠色建築。所謂綠色建築,是指善用創新科技,在建築物的生命週期中,如選址、設計、建設、營運、維護等階段,設法達成環境友善及資源的有效運用。綠色智慧化基建即利用科技及數據,令建築達致環境友善及能夠有效的運用資源。所以,本人曾經不厭其煩地向當局建議,除了繼續優化以九龍東作為智慧城市試點的計劃之外,日後在落實新發展區時,更應預先規劃各種通訊、管網、智能家居、綠色建築等軟、硬基建設施,並運用創新科技和大數據,就交通、醫療、環保和長者服務等作妥善規劃,致力打造綠色低碳的智慧社區。我樂於見到,財政司司長在今年預算案中宣佈撥款10億元成立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支持業界在工程項目中採用本地或海外的創新建造技術,例如建築信息模擬技術和「組裝合成」建築法等。基金亦會支援學生和建造業從業員接受創科培訓,我認為是既必要又及時之舉。建築信息模擬技術(簡稱BIM)可以讓設計師、建築師、工程師等不同專業人員利用同一數碼平台溝通協調,在虛擬環境中提升整個工程生命周期的管理水平,由籌備設計到建造,以至營運及維修保養,更準確地估算各個階段的項目成本,有效地調控程序及管理風險,將香港的工程設計、項目管理、建造安全、環境保護等各方面,提升至更高的層次,也有助於香港發展成為具競爭力的智慧城市。

   此外,由於智慧城市的發展十分注重大數據的應用,本人多番向當局建議,應致力促進公私營機構開放數據供開發應用,以建立大數據共享平台。當局應盡快檢討《公開資料守則》,並推出指引,讓特區政府各部門因應不同資料的性質作分級管理,以便加快開放政府資料和數據,以及改用機器可閱讀格式發放,令政府運作變得更加透明,也利於自動化數據分析,使大中小微企易於參與開發運用。例如,規劃署每隔兩至三年更新的《全港人口及就業數據矩陣》(TPEDM),可供相關專業界別進行規劃設計和技術評估時參考,但現時所發放的不是454個小分區的數據,而是經整合成26個較大分區的數據,以致有關界別未能充分利用。當局應重新考慮相關界別的訴求,除了具敏感性的資料之外,公開按小分區劃分的矩陣數據,以便利應用程式開發者和相關業界使用。

     主席,如果當局能夠推廣及善用創科改善市民日常生活,可以立竿見影地吸引社會各界積極支持香港發展成為智慧城市。例如,在金融科技方面,盡快推出兼容性更強的移動支付系統,方便市民在日常交易中減少現金交易。在智慧交通方面,可與運輸機構協作,提供多元化資訊平台,讓駕駛者和行人實時掌握有用資訊,作出合理的出行選擇。在樂齡科技方面,可推動開發「家居康復系統」,透過電腦應用程式和穿戴感應器,讓長者和行動不便的病人在家居接受康復訓練和基本的遙距診斷等。

     主席,通過以上的扼要陳述,不難了解到,要切實推動智慧城市的發展,涉及不同的社會領域和政策層面,也需要周詳完善的規劃。我期待,當局能夠多管齊下,一方面,在《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的更新研究中,前瞻性地增加引入智慧及綠色的元素。另一方面,盡快完善現有的法規和企業支援配套措施,拆牆鬆綁,以促進科技的研發應用和推動創科產業的發展。當然,特區政府也要加強跨部門的協調,以及促進相關工商專業界別的溝通與合作,以先易後難的方式逐步落實藍圖。此外,當局應制定各推行項目的關鍵績效指標(KPI),以便定期評估,並適時更新及優化,以配合創新科技和智慧城市的最新發展趨勢。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呼籲議員同事支持我的原議案。

【就修正議案發言】

     主席,我首先多謝就本人的議案提出修正案的6位議員同事,和其他發言的23位議員同事,他們來自本會的不同黨派,卻不約而同肯定這個議題的重要性,並分別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令本人深受啟發,對於當局落實推行智慧城市發展,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張華峰議員的修正案強調要加強推動金融科技創新,這是無可置疑的,正如本人在主體發言中提到,有關方面應盡快推出兼容性更強的移動支付系統,方便市民在日常交易中減少現金交易。

     謝偉銓議員的修正案則促請特區政府加強與各界別,尤其是專業人士的溝通和合作,以及向中小型企業提供資助和支援。我在主題發言中亦指出,智慧城市的發展涉及不同的社會經濟領域和政策層面,當局需拆牆鬆綁,促成相關工商專業界別,包括科技界和工程建造界的合作,並推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楊岳橋議員的修正案既提出要推動應用樂齡科技,以提升安老服務質素及應付未來人口老化趨勢;又要求當局盡快制定物聯網法例,應對有關私隱及資料保安等問題。此外,他亦促請有關方面提供政策支援創科初創企業,以及改善政府採購政策,優先採用本地創科公司研發的產品及服務,這些建議與本人及科技業界多年來表達的訴求不謀而合。

     葛珮帆議員的修正案不但就智慧出行、智慧生活、智慧環境、智慧市民、智慧政府和智慧經濟等六個方面分別提出一些具體的建議。同時,她提出要積極推動大灣區智慧城市群發展,加速區內人工智能、移動通信、物聯網、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突破應用,並盡快建立大數據共享平台。我認同和支持她的這些建議,並非僅僅因為我與她同樣是智慧城市聯盟的創會成員,更重要的因素是,正如我在主體發言中強調,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的交流互動日趨頻繁,香港開發的eID和電子支付等系統都應該預先考慮到與大灣區內各相關系統的互聯互通,以促進區內人流、物流和資金流的暢通。

     莫乃光議員的修正案促請當局制訂全面的數據管理和開放數據政策,以及訂定資訊保安標準,從而在推動科技與保障市民個人私隱之間取得平衡。我認為這些意見反映了相關業界的訴求。

     至於許智峯議員的修正案,共有十七個分項,其中的不少具體建議,包括提升香港的科技基建和信息工程、促進科技與城市規劃的融合、推廣基建智慧化和綠色建築、強化智慧城市人才培訓、建立固體廢物分流程序、協助回收再造商引入高科技系統等,都是值得參考的。惟獨是其第十五分項,即關於「推廣實時共乘的運輸模式,並將其合法化」的建議,則值得商榷。所謂「實時共乘」,即通常所指通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拼車」或「泥鯭的士」,儘管有可能讓部分乘客覺得方便,但由於會影響到依法經營的營業車輛的生計,加上公眾保險等問題尚未解決,在香港以及其他城市都引發不少爭議。在社會各方取得共識之前,不適宜貿然提出「實時共乘」「合法化」,因此,對於這一點,本人和經民聯同事有所保留。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同時懇請各位議員同事支持我的原動議。

【最後發言答辯】

     主席,感謝提出修正案和參與議案討論的所有議員同事,相信我們的意見能夠促使特區政府加快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為市民提供優質宜居的綠色智慧社區。

     我懇請各位議員同事支持本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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