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 Speeches
就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 發言

主席:

       這項辯論的主題,涉及毛孟靜議員和林卓廷議員分別提出要求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並授權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權力,進行相關調查。毛孟靜議員要求調查沙中線土瓜灣站工程地盤鄰近建築物出現的沉降問題,及香港特區政府和港鐵公司是否涉及監管不力,及蓄意隱瞞沉降問題的相關事宜。林卓廷議員則要求調查有關港鐵公司涉嫌隱瞞沙中線建造工程不合規格及更改圖則、涉嫌於沙中線沿線 8 個車站建造工程期間,有監測點的沉降幅度超出預設停工指標,而沒有暫停工程及通報公眾,及其後提議放寬沙中線會展站工地附近監測點的預設停工指標等相關事宜。鑒於毛孟靜議員與林卓廷議員的議案的主題均涉及沙中線的建造工程,大主席閣下決定就該兩項議案進行合併辯論,我認為是適當的處理。   

       不過,我必須強調,本人認為毛孟靜議員與林卓廷議員在現階段動議的這兩項議案並不恰當,更不值得支持。

       主席,今天已是非建制派議員就沙中線工程議題第四度在本會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去調查。沙中線項目共有10個車站,服務範圍遍及港、九、新界,是一項牽涉面甚廣的工程,相信沒有人敢擔保在今日的辯論結束之後會否再出現新的問題,但我幾乎可以肯定,屆時亦極可能會有議員同事提出議案,再次要求動用立法會的「尚方賓劍」舞弄一番。如此一來,堂堂香港立法會就會變成圍著港鐵公司、甚至只是圍著一項大型基建工程的某些具體問題不斷轉圈,糾纏不休。本人認為這並不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亦非廣大市民所願見。 

       主席,鑑於港鐵沙中線紅磡站的相關工程問題涉及公眾安全,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區政府亦高度重視。在6月12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已決定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到了7月10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正式委任調查委員會,就港鐵公司推行的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中的紥鐵工程,以及引起公眾安全方面的關注的其他工程,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亦會建議適當改善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政府亦已委任由幾位前署長組成的專家小組審視相關的工程技術情況,作出建議。  

       對於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決定,立法會不同黨派議員亦罕有地一致認同和支持,因為,調查委員會的份量非同一般。  

        首先,這是法定調查委員會,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調查研訊屬司法程序,有法定權力傳召特定人物作供,或出示任何物品或文件,名副其實是「有牙老虎」。  

        其次,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獲委任為調查委員會主席兼委員,倫敦大學學院建築和基礎建設政策教授Peter George Hansford獲委任為委員。他們兩人的專業資歷和經驗可謂不容置疑。特區政府曾在2014年成立獨立專家小組,審視港鐵公司就監督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項目所採用的項目管理制度和成本控制機制,以及政府的監察程序。夏正民法官和Peter George Hansford教授亦分別擔任該專家小組主席和其中一位專家成員,兩人都非常熟悉以「服務經營權」模式在香港推行鐵路項目的安排。 

       此外,調查委員會雖因紅磡站工程問題而成立,但其職權包括檢視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監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報政府的制度、內部溝通及與各持份者溝通的制度和程序,以及其他相關制度、程序和做法是否完備等;也會檢討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的涵蓋範圍及該等機制是否完備;又會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對於日後防患於未然、盡可能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主席,調查委員會將由其委任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經過數月的準備,包括向相關各方收集文件和資料,調查委員會在10月22日正式展開聆訊。同樣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的是,在聆訊首日,代表調查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Ian Pennicott在開案陳詞中指出,委員會一直有監察傳媒的報道,並點名有傳媒在近日在報道中使用了部分相信是與聆訊有關的資料,包括電郵和圖片。他提醒聆訊涉事各方,調查屬司法程序,除非在聆訊中有所披露,否則相關資料僅可作聆訊之用,向第三方披露便屬違法,屬藐視法庭的行為。同時強調委員會將審視所有證據後再作出結論及建議,不會考慮「譁眾取寵」及「斷章取義」的報道。我認為,調查委員會展現了客觀及公正的取態,也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得出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社會各界給予調查委員會適當的時間和空間,在擬定的限期內完成調查,並得出有建設性的建議,然後根據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再相應跟進。最重要的問題及關注焦點是,無論作為監管者的特區政府,抑或作為沙中線工程的項目管理人的港鐵公司,都必須確保工程項目質素不受影響,並以公眾利益及公眾安全作為首要考慮,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操作,必須嚴肅處理,包括轉介執法部門調查。

       主席,土地沉降可以是由自然或人為因素所造成,工程若涉及挖掘等工序,就有需要對沉降情況進行監察。如果沉降數字超過警戒線,未必代表不安全,而必須作分析、跟進。長久以來,香港對涉及地基、挖掘等工序的工程,都實施嚴格的沉降監控,主要從樓宇結構、地下公共設施、地面等 3 方面監察。相關政府工務部門和公共事業機構,都有其負責的監察工作,不容疏忽。

        沙中線工程對沉降的監察亦是採用一貫機制的,目前相關部門與機構亦未有發現不安全的情況。就沙中線土瓜灣站附近沉降超過警戒線問題,我向屋宇署署長了解,知悉署方已即時檢驗土瓜灣站附近23幢樓宇,結果是安全的,署長並向我承諾會繼續密切關注和監察,我認為這是負責任的態度。而業主若擔心樓宇安全有問題,港鐵也會找公正行評定,報告會直接交給業主。我也和煤氣公司溝通過,對方解釋了土瓜灣站附近的煤氣管道狀況,檢查結果是安全的,亦會繼續密切監察,而且現時採用的管道物料和設計是較為柔性的。至於其他相關的公共設施,例如供水供電系統、道路等,亦有相應部門或機構負責監控。

       因沉降問題而停工超過一個半月的港鐵沙中綫會展站工地,已恢復挖掘工程。政府在監控沉降問題上有一套科學而且審慎的方法,自七十年代本港有地下鐵路工程以來,一直都沒有因沉降而引起安全問題, 屋宇署、路政署、水務署、煤氣公司等,都有責任監測沉降對其負責的設施及公眾安全的影響,港鐵並不是單一持分者。政府同意港鐵修訂會展站地盤一些監測點的沉降上限,是需要考慮周遭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以及公共設施的狀況的,亦必須經過謹慎和科學化的計算。所以,一方面我們要責成港鐵與政府公開透明,開誠布公;另一方面不要令社區過分疑慮。

       主席,探究沙中線工程所出現的各種問題,以便汲取經驗教訓,並讓涉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具備足夠透明度,以滿足公眾知情權,固然是應有之義。不過,正如我多番強調,這些工程問題是技術含量很高的專業性問題,非一般市民容易理解,切忌根據一鱗半爪的資料,作「瞎子摸象」的揣測或指控,甚至捕風捉影,以訛傳訛,而應該將問題交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去處理。否則,既有可能引起公眾的不必要恐慌,也會嚴重影響香港工程行業多年建立的聲譽。

       主席,在此背景下,若按毛孟靜議員和林卓廷議員的動議,由本議事堂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展開相關調查,恐怕只會令工程問題流於政治化,在目前階段更可能影響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無助於解決問題。

       主席,本人和經民聯同事都不贊成毛孟靜議員和林卓廷議員的動議,因為在現階段既無必要,亦不恰當,更無助於解決問題。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使用條款 Terms of Use | 私隱政策 Privacy Policy
立法會盧偉國議員 博士 工程師 (工程界)
Legislative Council Ir Dr Hon Lo Wai Kwok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 Engineering)